
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8条第1款就男女平等问题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什么是性别平等
社会性别平等是指所有人,不论男女,都可以自由发展个人能力和自由做出选择。社会性别平等意味着男性和女性的不同行为、期望和需求均能得到同等考虑、评价和照顾。社会性别平等并不意味着女性和男性必须变得完全一模一样,而是说他们的权利、责任和机遇并不由他们生来是男还是女来决定。
性别不平等表现在哪些方面?
社会性别平等意识主要是指尊重男女两性在社会、家庭和个人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的平等权利,承认男女两性应有平等的机会享有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及健康等各个方面的资源。任何限制男女两性上述平等权利和机会的文化习俗和制度规定都需要改变。
性别不平等表现在很多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女性在教育、就业、政治和家庭生活等领域的参与度和机会。
2、男性在家庭角色中承担的压力和女性在职场中受到的歧视。
3、性别暴力和骚扰的问题包括男性对女性的性骚扰和女性对男性的性别暴力。
4、女性在健康、生育和家庭生活等领域的成本和负担。
5、男性在家庭和育儿中的参与度和角色以及女性在职场和家庭中的职业发展。
6、社会对男女平等的期望和政策以及男女在社会中的角色和地位的差异。

我国始终坚持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将男女平等作为促进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持续推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持续打击和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改善女孩生存环境,引导全社会关注女孩生存环境,促进女孩成长成才,营造有利于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来源:国家妇幼保健中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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