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犬、猫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开具的规范化、便民化,根据《犬(猫)产地检疫规程》要求,现将工作流程公布如下:
第二步:宠主携宠物及相关资料到检疫点填写“检疫申报单”。
第三步:检疫工作人员现场查验资料:
1.查验犬牌。常住我市重点区域的宠主需要提供公安部门办理的犬牌,猫无需提供。
2.查验免疫记录。宠主提供免疫记录本或免疫单位提供的证明,记录内容应包括宠物的基本信息(品种、毛色、年龄)、免疫时间、免疫地点(单位盖章)、疫苗品种、疫苗批号、兽医姓名(签名或签章)。
3.查验检测报告:犬检疫时需提供狂犬病免疫抗体合格的检测报告。
第四步:检疫工作人员现场开展临床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精神状况、体温、呼吸、皮肤、被毛、可视黏膜、胸廓、腹部及体表淋巴结,排泄动作及排泄物性状等。
第五步:资料齐全、宠物健康的,检疫人员逐只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不合格的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按检疫规程规定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运维支持 | 合肥市广播电视台
素材来源 | 合肥市农业农村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