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新规解读】死亡医学证明有电子证照了!实操指南在此

【新规解读】死亡医学证明有电子证照了!实操指南在此

来源:泰然健康网 时间:2026年03月03日 01:03

一、核心:新规与既往政策(2014年版)的关键区别

我国上一次规范死亡医学证明管理是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 公安部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死亡医学证明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随着数字化政务推进和群众办事需求升级,旧政策的短板逐渐凸显。此次《新规》的核心变化的是“统一、提速、电子化、强监管”,具体差异如下:

(一)证明样式与编码:从“地方各异”到“全国统一”


既往政策:各地《死亡医学证明》样式、编码规则不统一,部分地区由社区、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存在“本地证明外地不认”“跨省办事反复跑腿”的问题,编码也未实现全国联网核验,给信息核查带来不便。同时,纸质证明由省级卫生计生部门统筹印制,缺乏全国统一标准。

新规要求:自2026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使用国家制定的新版《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纸质版+电子证照),旧版证明同步废止,2013年、2014年印发的旧版管理文件也同步失效。编码以公民身份号码为主、其他证件号码为辅,实现全国联网、一证到底。对于无身份证的死亡婴儿或无名尸,采用“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年流水号”的编码规则,彻底解决“证明不通用”的痛点。

(二)办理时效:从“无明确时限”到“1日内刚性签发”


既往政策:仅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在签发证明后15日内网络报告信息,未明确“签发时限”,部分地区存在“证明办理慢、家属干等”的情况,尤其居家死亡场景,流程繁琐、耗时较长。

新规要求:明确“刚性底线”——对于死因已明确的正常死亡,医疗卫生机构需在死亡发生或逝者近亲属申报后1日内签发《死亡证明》。这一规定直击家属办事痛点,在亲人离世的悲痛阶段,减少不必要的等待。

(三)证照形式:从“纸质唯一”到“电子+纸质同等效力”


既往政策:以纸质证明为核心,无全国统一的电子证照,家属办理户籍注销、火化、保险理赔等业务,必须携带纸质原件,一旦遗失,补办流程繁琐,需重复提交材料、反复跑腿。

新规要求:电子证照与纸质版具有完全同等法律效力,2026年7月1日起同步启用,2027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纸质+电子”同步签发。家属可直接用电子证照办理户籍注销、遗体火化等相关业务,无需反复复印、盖章,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签发与补办:流程更清晰,责任更明确


既往政策:对居家死亡、境外死亡的签发主体界定不够清晰,存在“不知道找谁开”的窘境;证明遗失后,补办流程复杂,需重复调查核实。

新规要求:1. 明确划分签发主体,杜绝推诿:医院内/来院途中/急救现场正常死亡,由救治机构或院前急救机构签发;家中/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查后签发;非正常死亡(刑事案件等),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境外死亡,由近亲属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申领。2. 优化遗失补发流程:家属可向原签发机构申请补发一次,补发证明标注“补发”字样及补发时间;已办理户籍注销和殡葬手续的,仅补发第三联,未办理的补发第二至四联,流程更精简。

(五)信息管理与共享:从“分散登记”到“全国联网”


既往政策:要求建立人口死亡信息库,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死亡漏报、信息错误的监管机制有待完善。

新规要求:建立全国标准统一的电子证照信息系统,医疗卫生机构签发电子证照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国家智慧健康信息平台;纸质版证明需在15个工作日内网络报告。同时,明确卫生健康、公安、民政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7个工作日内将死亡信息推送至公安部人口基础信息库,实现数据实时校核,从源头杜绝虚假证明、倒卖证明的现象。

(六)医疗机构管理:强化主责主业,杜绝违规行为


既往政策:对医疗机构涉亡故患者的服务范围、遗体管理要求有待细化,部分机构存在外包太平间、院内售卖殡葬用品等违规行为。

新规要求:结合2025年六部门印发的《医疗卫生机构亡故患者全流程服务管理规定》,明确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殡仪服务,严禁外包太平间、院内售卖殡葬用品、非法转运遗体,严禁泄露逝者及家属信息,严厉打击倒卖死亡证明、“黑殡仪”坑骗家属等行为,让医疗机构回归医疗主业。

二、当前正确做法:实操指引(2026年7月1日起执行)


《新规》的核心是“规范流程、便民利民”,下面分别明确医疗机构和患方的具体操作,一看就会、一办就成。

(一)医疗机构:按流程办、按时签、按规存


1.明确签发范围与主体:签发对象包括死亡的中国内地居民、在内地死亡的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仅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可签发,非正常死亡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不得越权签发。

2.严格执行1日签发时限:对死因明确的正常死亡,无论院内还是居家申报,均需在1日内完成签发,安排执业(助理)医师填写,审核无误后加盖机构死亡证明专用章,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3.规范材料审核:申领人提供逝者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额外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新生儿死亡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母亲住院病历;院外死亡需提供病史或事件证明及申报单;境外死亡需提供出入境记录、境外死亡证明。

4.推进电子化与信息上报:2027年1月1日前逐步完善信息化建设,实现纸质版与电子证照同步签发;按要求及时上报信息,电子证照5个工作日内上传国家平台,纸质版15个工作日内网络报告,暂不具备上网条件的,需通过疾控中心代报。

5.规范证明管理与遗体处置:建立空白证明、废证回收、用印登记追溯体系,实行证章分离、双人共管;优化遗体转运流程,设置遗体暂存区,遗体暂存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严禁停放在诊疗区域;严格保护逝者及家属信息,不得泄露或违规提供。

6.处理信息更正与补发:逝者近亲属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信息有误的,经核实后可重新签发1次,原证明注销;纸质版遗失的,按规定补发,标注“补发”及补发时间。

(二)患方(逝者近亲属及代办人):带对材料、找对地方、少跑弯路


1.明确谁能申领:第一顺位是逝者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可申领;无近亲属的,由监护人、村(居)委会或相关单位代办;无近亲属也无监护人的,由所在民政服务机构或村(居)委会等有关单位代办。

2.准备好必备材料:通用材料包括逝者身份证/户口本、申领人身份证;委托代办需额外带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居家死亡需带申报单及相关病史说明;新生儿死亡带出生医学证明;境外死亡带出入境记录、境外死亡证明。

3.找对签发机构:院内/急救现场死亡→找救治医院或急救机构;居家/养老机构死亡→找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非正常死亡→先报警,由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境外死亡→向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领。

4.知晓使用方式:电子证照与纸质版同等效力,可用于办理户籍注销、火化等业务,无需重复打印;纸质版共四联,第一联由医疗机构保存,第二联交公安注销户籍,第三联由近亲属保存,第四联交殡仪馆办理火化。

5.应对信息错误或遗失:发现信息有误,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向原签发机构申请重新签发1次;纸质版遗失,可向原签发机构申请补发1次。

三、重点关注:这些变化要记牢,避免白跑一趟


(一)对医疗机构的提醒


1.2026年7月1日起不得再签发旧版证明,需提前做好新版证明的申领、工作人员培训,避免因流程不熟悉耽误签发。

2.“1日内签发”是刚性要求,未按时签发可能面临监管处罚,需优化内部流程,明确医师责任。

3.严格落实“证章分离、双人共管”,严禁伪造、涂改证明,严禁违规开展殡仪服务,否则将被严肃查处。

4.加快信息化建设,确保2027年1月1日实现电子证照与纸质版同步签发,避免因技术问题影响便民服务。

(二)对患方的提醒


1.2026年7月1日起,跨省办事无需再担心“证明不通用”,新版证明全国互认。

2.正常死亡无需长时间等待,只要死因明确,1日内就能拿到证明。

3.不用再执着于保存纸质原件,电子证照可直接使用,手机保存即可,避免遗失麻烦。

4.居家死亡不用再找村委会,直接联系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申报单即可办理,流程更规范。

5.非正常死亡先报警,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不要直接找医疗机构,避免跑错地方。

四、总结:新规的核心价值——让“身后事”更省心、更有尊严


此次《新规》的出台,本质上是用制度规范“身后事”的办理流程,既解决了过去“证明乱、流程繁、等待久”的痛点,也通过全国联网、电子证照、部门协同,堵住了管理漏洞,打击了违法乱象。对医疗机构而言,是规范管理、压实责任的要求;对患方而言,是减少跑腿、节约时间的便利。

需要注意的是,《新规》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启用,当前各地正逐步推进准备工作,建议医疗机构提前熟悉流程、升级系统,患方提前了解申领要求,避免届时因不熟悉政策耽误办事。让逝者安息、生者安心,正是这份新规最温暖的意义所在。

注:本文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2026年2月27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信息登记和电子证照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解读整理,具体操作以当地医疗机构及政务部门要求为准。

相关知识

【新规解读】死亡医学证明有电子证照了!实操指南在此
死亡医学证明办理服务手册
死亡证明有些要找医疗机构开
医生违规操作,产妇和新生儿均死亡!
武汉死亡证明怎么办理?
河口区卫生健康局召开死亡医学证明开具培训调度会议
出生医学证明补办流程法律解读及实务操作
中国医学科学院李伟团队大规模研究证实,久坐不动,死亡风险增加20%
出具医学诊断证明指南
循证医学新证据证明:降压药可降低高血压患者死亡率

网址: 【新规解读】死亡医学证明有电子证照了!实操指南在此 https://www.trfsz.com/newsview1907611.html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