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处罚条例
食品安全法处罚条例
时间:2020-12-16 17:58:28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法处罚条例
导语:食品安全关乎我们的身体健康,下面yjbys小编整理了食品安全法处罚条例,欢迎阅读!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九)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
(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
(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12、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13、第一百三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本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
14、第一百三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由县级以上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15、第一百二十五条 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或者担任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处罚条例.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资深编辑 • 1对1服务文章代写服务
品质保证、原创高效、量身定制满足您的需求
点击体验
【食品安全法处罚条例】相关文章:
食品安全法解读08-12
《食品安全法》试题08-22
新食品安全法解读08-12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解读08-12
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11-06
新《食品安全法》竞赛试题08-22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竞赛试题12-21
2017新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08-13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竞赛试题08-22
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及答案08-22
食品安全法处罚条例
导语:食品安全关乎我们的身体健康,下面yjbys小编整理了食品安全法处罚条例,欢迎阅读!
(一)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六)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或者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要求销售食品;
(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按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九)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未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标签等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报告;
(十一)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或者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
(十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十三)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用水,使用洗涤剂、消毒剂,或者出厂的餐具、饮具未按规定检验合格并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或者未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违反本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12、 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13、第一百三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违反本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
14、第一百三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由县级以上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15、第一百二十五条 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或者担任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相关知识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加强婴幼儿食品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最高法公布4起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过期食品怎么处理?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怎么说!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食品安全十大典型案例
散装食品是否应标明保质期?销售非法食品如何罚?最高法发布案例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让“美丽消费”更放心——安全加码 美丽加分
各省级食品安全条例汇总【2024
【食安法百问百答】婴儿辅食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如何处置?
网址: 食品安全法处罚条例 https://www.trfsz.com/newsview520107.html
推荐资讯
- 1发朋友圈对老公彻底失望的心情 12775
- 2BMI体重指数计算公式是什么 11235
- 3补肾吃什么 补肾最佳食物推荐 11199
- 4性生活姿势有哪些 盘点夫妻性 10428
- 5BMI正常值范围一般是多少? 10137
- 6在线基础代谢率(BMR)计算 9652
- 7一边做饭一边躁狂怎么办 9138
- 8从出汗看健康 出汗透露你的健 9063
- 9早上怎么喝水最健康? 8613
- 10五大原因危害女性健康 如何保 7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