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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受理首件网络医疗广告审查申请

来源:泰然健康网 时间:2025年05月10日 16:43

来源:镇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访问量:69 发布日期:

2016-09-08 16:07

 

9月1日起,《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施行,明确规定了在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上,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而医疗广告就属于这一范畴。

9月4日上午,中心卫计委窗口正式受理了一家民营医疗机构提交的医疗广告审查(网络)的申请,接下来,该办件将进入现场审核环节,待审批通过后,将在诚信镇江网予以许可公示。至此也预示着我市医疗广告审查这一许可事项将不受发布媒体类别的限制,一方面满足了广大医疗机构向社会推广的需求,另一方面,网络媒体的医疗广告纳入审批程序,将有效遏制网络平台上乱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情况,这将最终有利于广大网络受众的健康权益。

(卫计委窗口 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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