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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865号(医疗体育类30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泰然健康网 时间:2026年02月10日 14:03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19年08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9年08月12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释放数字家庭医生潜力,赋能基层卫生服务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一、 工作现状和进展

2019年4月,我委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9〕388号),提出:一是继续巩固工作成果。各地要继续巩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成果,在保证服务质量基础上,稳步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要按照《关于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18〕35号)要求,细化、实化签约服务相关技术规范、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等制度。要完善签约服务考核评价机制,将签约服务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考核,充分发挥信息化在考核中的作用,减轻基层填报数据、层层报材料的负担。

二、 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梳理行业标准。

2019年4月,我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国卫规划函〔2019〕87号)。针对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现状,着眼未来5-10年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满足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服务业务、管理业务等工作需求,规范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建设要求,主要包括服务业务、管理业务、平台服务、信息安全等4部分58类共212项建设内容和要求。关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要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业务流程,具备家庭医生签约、续约、解约、转约、服务评价、统计分析等6项功能,要支持桌面终端、移动终端等2种签约形式;要支持家庭医生履约服务的业务流程,具备履约计划生成、任务分配、服务预约和通知、服务记录、服务完成情况查询等5项功能,要支持桌面终端、移动终端等2种履约形式。建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部署在县级或以上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身情况,积极推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应用,探索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群众。

(二)关于借助数字家庭医生辅助基层。

我委高度重视全科医生人工智能在基层的应用,大力推进医学人工智能赋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针对基层全科医生辅助诊疗及决策支持,鼓励各地研发面向基层全科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系统,帮助基层全科医生提高诊断效率和诊疗水平,减少误诊漏诊,降低劳动强度。

(三)关于推广典型应用促进行业发展。

2019年4月,我委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9〕388号)提出:各地要结合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着力解决群众痛点和难点问题,努力满足签约居民的健康服务需求。各地要继续以家庭医生团队为载体,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强化基层医防融合。家庭医生在为签约居民提供诊疗服务时,要将健康档案管理、慢病随访、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与临床治疗服务整合开展。对于患有多种慢性病的患者,家庭医生要统筹考虑患者的健康情况,力争在一次门诊服务中满足患者诊疗需求,提升服务效率。

三、 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规划

(一)推动全科医生人工智能研究应用。

推进全科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研究工作,加强全科辅助诊疗算法模型的建设及效果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支持研发全科辅助诊断、治疗方案推荐、诊疗效果评估的算法模型,推进全科领域医学人工智能应用试点,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二)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的落地实施。

继续推进各地落地实施《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促进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方便医生的应用。

(三)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进一步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对家庭医生签约的服务主体、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经费来源、管理考核等提出具体要求,加强签约服务考核与评价,做实做细签约服务,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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