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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539号(医疗体育类04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泰然健康网 时间:2026年02月10日 14:03

发文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2019年08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19年08月01日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医保局,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健全辅助生殖技术相关法律体系,强化医疗供给侧改革

辅助生殖技术属于限制性应用的特殊临床诊疗技术,其应用除医学问题外,还涉及社会、伦理、法律等诸多问题。加强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对保障生殖健康和后代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有重要意义。2001年,原卫生部以部令形式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随后陆续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对加强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促进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有序应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委着力加强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制度建设,通过规范各地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政审批、加强辅助生殖技术日常监管、建立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全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有序应用。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完善辅助生殖技术管理体系,建立辅助生殖技术长效监管机制,加强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控制,督促辅助生殖机构和医护人员行为自律。同时,积极推动辅助生殖技术立法工作。通过提高辅助生殖技术管理立法层级,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促进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有序应用。

二、 关于建立服务技术规范,加强学科队伍建设

为贯彻落实《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2003年,原卫生部出台了《关于修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相关规范、技术标准与伦理原则的通知》(卫科教发〔2003〕176号),对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管理要求、适应症与禁忌症、质量控制和技术人员行为准则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促进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有序应用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印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卫科教发〔2006〕44号),进一步明确辅助生殖机构校验标准,指导辅助生殖机构规范开展服务。

为推动辅助生殖人才队伍建设,2007年,原卫生部评审并确定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12家机构作为第一批辅助生殖技术培训基地,制订严格的培训计划和考核要求,对各地辅助生殖机构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开展培训。我委明确辅助生殖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定期接受培训,提高管理和专业技术水平。

下一步,我委将加强对辅助生殖技术实施相关问题的研究工作,适时对辅助生殖技术相关管理办法、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进行修订,加强辅助生殖技术培训工作,以适应技术发展和群众需要。

三、 关于加快医疗保险覆盖,减轻不孕不育治疗负担

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管理,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制定了《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采用排除法确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考虑到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较低,基金承受能力有限,还没有能力囊括临床使用的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暂未列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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